多元系统

廖七一

 

    一句话概说
    
多元系统(polysystem)“poly”“system”合成。它是以色列学者伊塔玛·埃文-佐哈尔(Itama Even-Zohar)20世纪70年代初提出的一个概念。佐哈尔吸取俄国形式主义、结构主义、一般系统理论与文化符号学的积极因素,将翻译文学视为文学多元系统中的子系统,客观描述翻译文学在主体文化中的接受与影响,以期有效揭示制约文学翻译的规范与规律。
    
  大背景解说
    
多元系统的主要理论来源是俄国的形式主义,特别是梯尼亚诺夫(Yury Tynjanov)有关系统的理论。出于对印象主义和实证主义批评的不满,俄国形式主义者认为文学作品并不只是文学技法的简单堆积,而是有秩序、分层次的结构。文学作品或文学类型是一个结构整体;文学本身同样是有层次组织、自我更新的整体。(参见Hermans,1999:104)从共时研究的角度观察,文学似乎是一个和谐、平衡和静态的系统;但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文学内部充满了冲突和变异。文学的演进和发展在于系统内部持续不断的、陌生取代熟悉、创新取代传统的运动。
    1924
年,梯尼亚诺夫在论文《文学事实》中提出,文学事实是一个关系实体”(relational entity);所谓的文学作品、文学类型、文学时代、文学或文学本身,实际上是若干特征的聚合,这些特征的价值取决于它们与网络系统中其他因素的相互关系。因此,文学是一个变动不居的系统,文学研究必须置于共时和历时两个维度之下来进行。1927年,梯尼亚诺夫在《论文学进化》一文中又提出,文学的进化在于系统的变异”(mutation of system),即处于文学系统中心位置的高雅文学被处于边缘的、更富活力的新文学所取代。
    
既然文学是一个系统,反过来文学史也可被视为系统,相应的其他文化和社会现象也都可以视作系统。在俄国形式主义之后,布拉格结构主义者米卡洛夫斯基(Jan Mukalovsky)开始研究文学与周边环境的互动关系,认为文学变化产生于内部演进与外部干涉的共同作用。洛特曼(Yury Lotman)从文化符号学的角度提出,文化作为一个整体可视作巨大的、多层次的系统,是一个符号球状体
    
长期以来,文学翻译一直被认为是派生的、模仿性的、第二位的文学形式,处于文学研究的边缘,极少受到文学研究者和文学史家应有的重视。评论文学翻译的标准大多是先验性的,重原文文本轻译文文本。20世纪70年代以后,人们开始对先验性的等值标准提出质疑;描述性的、动态的翻译研究应运而生。人们不再用等值正误好坏对错等标准来评判翻译文本,而是将翻译文本中出现的差异、谬误、摸棱两可、多元指涉,以及异质的混乱视作文化意识形态直接影响特定文学抉择的宝贵资源。(参见Gentzler:4
    
  佐哈尔:多元系统
    
佐哈尔在阐述多元系统的设想之前,对科学的研究范式进行了界定,认为传统的研究侧重于实证主义,即搜集资料,然后以经验主义理由将之接受,并分析其物质内容。而现行的研究方法则应该是功能主义的:
    
以分析现象之间的关系为基础。把符号现象视为系统,就有可能对各种符号集成体的运作方式提出假说,从而迈向现代科学产生以来一直为之奋斗的最终目标:找出支配着各种现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的规律,而不是对这些现象进行登记和分类。(参见佐哈尔:20
    
与此同时,佐哈尔批评索绪尔及其学派将系统构想为一个静态(共时)的关系网,使历史层面在实质上被排除到语言的领域之外。可以看出,佐哈尔首先是要对复杂多样的关系进行客观描述,然后从历时和共时两个方面去发现规律,对未来的文学现象进行预测。
    
对于多元系统,佐哈尔定义如下:
    
可以把符号系统视为一个异质的,开放的结构。因此,它通常并非单一的系统,而必然是多元系统,也就是由若干个不同的系统组成的系统,这些系统互相交叉,部分重叠,在同一时间内各有不同的项目可供选择,却又互相依存,并作为一个有组织的整体而运作。(参见佐哈尔:20
    
随后,佐哈尔强调,他创造多元系统这个术语,其实是有用意的,就是要明确表达动态的、异质的系统观念,和共时主义划清界限。所谓动态就是引入时间因素,考虑历时的演变与发展;而文学的异质体现在一个社会拥有两个(或者更多)的文学系统。佐哈尔声称,多元系统的一个重要原则便是绝不以价值判断为准则来预先选择研究对象,不仅应该研究文学系统中的名著和高雅文学,同时也要研究儿童文学、翻译文学、大众文学等等。一个文本在系统内的地位是高雅是俚俗并非取决于该文本的内在特征,而是取决于文本之外的社会文化因素。高雅与俚俗、经典化与非经典化之间的张力,是系统得以有效维持的关键:
    
系统中的经典化形式库,如果没有非经典化的挑战者与之竞争并常常威胁着要取而代之,过一段时间就很可能停滞不首。在后者的压力下,经典化形式库不可能维持不变;这就保证了系统的演进,而只有演进才能生存下去。在另一方面,如果不容许压力存在……一个系统要么逐渐被遗弃并被另一个系统取代……要么因为爆发革命而全面崩溃。(参见佐哈尔:22
    
实际上,维持系统运作的挑战、竞争和威胁就是矛盾和对立。佐哈尔列举了3对相互对立的概念:第一,经典化与非经典化(canonized and non-canonized)产品或模式(作品、形式、文类、习俗及规范)的对立,大致与高雅俚俗文学相当。(参见Hermans,1999:107)所谓经典化,即文化中主流阶层认可和接受的合法”(legitimate)文学,而非经典化则意味着主流阶层排斥或不认可的不合法”(illegitimate)文学。但是,文化中的主流阶层是一个历史的、动态的规定,常常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变化。经典性又有静态与动态之分。静态经典是指一个文本被接受为制成品并且被加插进文学(文化)希望保存的认可文本群中;动态经典则指一个文学模式得以进入系统的形式库,从而被确立为该系统的一个能产(productive)的原则。就系统的演进而言,动态经典才是最关键的,是经典库的真正制造者。第二,中心与边缘(centre and periphery)位置的对立。佐哈尔认为,整个多元系统的中心等同于最权威的经典形式库:他于1997年将形式库重新界定为制约任何产品的生产与处置,或生产与消费的规则与材料。(参见Hermans,1999:107-108)系统的中心是系统的核心或权力所在。第三,主要与次要(primary and secondary)活动的对立,即创新与保守的对立。主要活动带来形式库的扩展与重构,而次要活动的作用在起初是巩固形式库,但最终却导致形式库僵化和失效。
    
3对二元对立之间的冲突、演变与转化构成了文学的发展史。在文学系统的诸多因素(系统)中,佐哈尔特别强调应该将翻泽文学纳入文学多元系统,认为翻译文学在特定文学的共时与历时的演进中都具有重要影响和作用。(参见Gentzler:116)特定的翻译或翻译模式在一个文化的文学系统中是发挥主要的或次要的作用,完全取决于系统的状态。就一般而言,绝大多数的翻译属于次要活动,其作用是保守的,是维护或强化现有文学(文化)传统;但在下列3种情况下,翻译文学可能成为主要的活动,可能促进形式库的充实与完善:
    
第一,当文学还处于幼稚期或处于建立过程中;第二,当文学处于边缘或处于弱小状态,或兼而有之时;第三,当文学正经历某种危机或转折点,或出现文学真空时。(参见Zohar,2000:194
    
佐哈尔进而沿两条线索研究翻译作品与文学多元系统的关系:第一,主体文化是如何选择翻译对象的;第二,翻译文学是如何与目的语言中其他系统产生联系,从而采取特定的规范、行为和政策,发挥特定的功能。佐哈尔认为,如果翻译文学在文学多元系统中处于中心位置,这就意味着它是创新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翻译文学常常与文学史上的重大事件联系在一起。在这样的历史时期,原创作品与翻译作品不再泾渭分明;翻译作品的类型扩展到’(semi-)翻译和’(quasi-)翻译;翻译规范可能过于异化或带有过于强烈的革命性;翻译的忠实性与充分性(adequacy,多少类似我们所说的硬译)趋于同一。在这个时期,硬译的文本不是引入,而是强加于目标语言的文学多元系统,(参见Shuttleworth and Cowie:6)最知名或最受欢迎的翻译作品均由主要作家翻译。在文学新模式的构建过程中,翻译不仅引进新思想,而且引进新的(诗学)语言、写作模式和技巧。五四前后中国翻译文学的历史正好印证了佐哈尔的理论。反之,翻译的作用则趋于保守,翻译方式也多采用现行的、毫无创新的归化手法,忠实性与充分性逐渐分离。
    
多元系统的假设将文学与历史发展中社会、经济力量结合起来,使文学研究自身得到扩展。佐哈尔用以描述文学内部系统的规则也同样适用于描述文学与超文学系统之间的互动关系。其后,某些学者指出了多元系统的某些局限。苏珊·巴斯奈特认为佐哈尔对文学系统状态的描述有些粗糙”(somewhat crude);赫曼斯认为佐哈尔对弱小边缘的评价性的陈述并不明晰,对系统演进的描述不仅非常抽象,而且给人决定论的感觉,似乎系统的演进是自主和周期性的。最后,佐哈尔将系统内部的变异完全局限二元对立的因素,忽略了所有那些摸棱两可、混杂、不稳定、流动易变和交叉……的因素。(参见Hermams,1999:119)正是从佐哈尔并不完善的假设出发,一些学者对系统概念进行了重要补充。图里、切斯特曼的翻译规范,赫曼斯的操控理论和列费维尔的重写概念,进一步推动了多元系统的发展与完善。
    
  图里与翻译规范
    
早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已有一些学者提出了规范”(norms)的概念。列维(Jiri Levy)认为,翻译是一个决策过程(decision making process),译者从文本的选择到句子结构、措辞、标点,甚至拼写,都面临着众多抉择的可能性,而每一个既定的抉择又会影响其后的取舍。从理论上看,所有的抉择均处于完全可以预测完全无法预测这两极之间,这种张力正好体现出译者的权力与责任。在此之后,波波维奇(Anton Popovic)指出,既然抉择既非完全前定的,又非绝对任意的,那么促使译者做出某一决定的原因何在?除了纯粹的主观意愿之外,译者必须面临原语文本和译语文本两套规范或习俗(norms and conventions)的制约,翻译实际上是在规范制约下的抉择活动。
    
图里(Gideon Toury)借鉴了列维和波波维奇的观点,从行为主义的角度来探讨规范。他认为,规范是明辨社会行为是否得体的标准,是一种社会文化习得。在翻译中,排除语言的结构规则之外,我们应该着重研究非强制性”(non-obligatory)的选择。图里称,规范是翻译能力(competence)和翻译实践行为(performance)之间的中介,翻译能力指译者拥有的所有可能性,而翻译行为则是译者在种种制约因素的左右下作出的实际抉择。(参见Hermans,1999:74-75)
    
在《翻译中规范的性质与作用》一文中,图里分析了规则(rules)、规范和特异倾向(idiosyncrasies)的区别,称规则是(更)客观的规范,而特异倾向是(更)主观的规范。在实际翻译过程中,译者通常受到3类规范的制约:首先,伊始规范(preliminary norms)决定待译文本的选择,即翻译政策。在特定历史时期,翻译、模仿、改写有何区别?目标文化偏爱哪些作家、哪个时代、何种文类或流派的作品?是用直接翻译或是间接翻译?即是否允许或接受经过第三国语言的转译?其次,起始规范(initial norms)决定译者对翻译的总体倾向,即倾向于原文本还是倾向于译文文化的读者习惯。图里将这两极称为充分性”(adequacy)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再次,操作规范(operational norms)制约实际翻译活动中的抉择。下面又细分为:一,母体规范(matricial norms),即在宏观结构上制约翻译的原则,例如,是全文翻译还是部分翻译,以及决定章节、场幕、诗节和段落的划分。二,篇章语言学规范(textual-linguistic norms)影响文本的微观层次,如句子结构、遣词造句,是否用斜体或大写以示强调等等。(参见Hermans,1999:75-76
    
图里提出,伊始规范是其他具体规范的统领,在逻辑上和时序上均较其他规范享有更大的优先权。(参见Toury,1995:59)图里的翻译规范产生于对同一原文在不同历史时期由不同译者翻译的文本所进行的比较研究,而翻译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翻译活动和翻译产品在目标文化中的地位,这就意味着不同的历史时期对翻译有不同的界定,反映出译者优先考虑的因素以及影响翻译过程的潜意识因素。由于规范决定了译者的抉择,因而也就决定了翻译文本与原文文本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又决定了某一阶段翻译活动的总体观念,即特定文本库的总体观念。如此一来,也就为探索翻译行为的基本规律创造了条件。正如图里所言:描述研究积累起来的发现应该可能形成一系列连贯的规律;这些规律可以确定与翻译有关的种种变体之间的内在联系。(参见Hermans,1999:91)这即是说,发现翻译规范只是一个阶段性的目标,描述翻译研究的最终目标是要探索翻译的规律(translational laws)。赫斯曼将翻译研究的逻辑关系表述如下:一,从理论上思考可能涉及的因素;二,将理论上可能涉及的因素与实际翻译明显涉及的因素进行比较;三,推断出特定条件下翻译将可能涉及的因素。第一和第二步分别属于翻译理论和描述翻译研究的范围;而第三步则表现为更复杂的理论形式。(参见Hermans,1999:92
    
在图里之后,切斯特曼(Andrew Chesterman)又提出了略有区别的翻译规范:社会规范(social norms)、道德规范(ethical norms)和技术规范(technical norms)。社会规范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道德规范指译者应该坚持晓畅、真实、信任和理解的价值标准;而技术规范之下又分产品规范和生产规范。产品规范(product norms)又称期待规范,即译作应满足读者对何为翻译的期待,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目标文化主流的翻译传统和相应文本的形式。(参见Chesterman:64)遵循这样标准的译文才可能被接受为(真正的、恰当的和合法的)翻译。(参见Hermans,1999:78)生产规范(process or production norms)制约翻译活动的实践操作,亦称专业规范;就译者而言,生产规范从属于并受制于期待规范。专业规范又可再细分为责任规范,这就是道德规范,即满足译文完整精确的专业标准;交际规范,这是交际标准,即发挥协调翻译所涉及各方之间的沟通作用;以及关系规范,这是语言标准,即译者根据具体实际决定原文与译文之间恰当的相互关系,等值相似只是种种关系之一。切斯特曼在图里的规范理论上又有所扩展,前两种规范涉及到人类所有的交际活动,而第三种规范则涉及到文学翻译的核心问题。
    
  操控与重写
    
在佐哈尔和图里早期著作的影响下,国际比较文学协会在比利时的安特卫普、以色列的特拉维夫和荷兰的勒芬就翻译文学举办了几次研讨会。1985年赫曼斯将一些学者的论文结集出版,取名《文学的操控——文学翻译研究》(Manipulation of Literature:Studies in Literary Translation),操控学派(School of Manipulation)因此而得名。赫曼斯为该论文集撰写的前言《翻译研究与新的范式》概括了操控学派在翻译文学问题上的一致认识:
    
文学是复杂动态的系统;理论模式与实际的个案研究应持续地相互作用,文学翻译研究应该是描写性的,侧重目标组织的、功能性的和系统性的;并对制约翻译生产和接受的规范和限制、翻译与其他文本处理方式之间的关系、翻译在特定文学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文学之间的互动关系表示兴趣。(参见Hermans,1985:10-11
    
乔斯·兰伯特(Jose Lambert)和亨德里克··戈普(Hendrik van Gorp)为个案研究,即原文文学系统与译文文学系统的比较,制定出方法论上的蓝图,认为必须对各个系统的作者、文本和读者进行描述。其研究方法分为如下几个部分:第一,初始数据:即有关标题页、元文本(metatext)和总体策略(全文翻译或部分翻译)的信息,其结果应引导出有关第二和第三层次的假设。第二,宏观层次:文本的切分、标题和章节的表述、内容叙事结构以及明显的作者评论,这应该引导出有关微观层次的假设。第三,微观层次:发现不同语言层面上的迁移(shift),包括词汇层面、语法模式、叙述、视角和程式,其结果应该与宏观层次互相作用,并在更广阔的系统语境下进行思考。第四,系统语境:将微观、宏观、文本和理论相互比较,发现规范,并描述与其他文本(包括翻译)的关系,探索系统与其他文类和准则的关系。(参见Munday:120)兰伯特和戈普称,这一研究方案并不可能概括与翻译有关的所有联系,但是,这种系统方案避免肤浅和直觉评论,避免先入为主的判断和信念
    
与多元系统有密切联系的另一个发展是列费维尔(Andre Lefevere)提出的重写(re-write)概念。他后期有关翻译与文化的著作标志着[文学翻译研究]向文化转向的连接点。(参见Munday:127)在《翻译、重写与文学声誉的操控》一书中,列费维尔将研究集中于系统制约文学文本接受、认可和拒斥的非常具体的因素,即诸如权力、意识形态、体制和操控的问题,认为重写包括翻译、历史撰写、选集的编撰、批评和修改编辑。而重写的动机往往是出于意识形态的需要(巩固或反抗主流意识形态),或诗学上的需要(巩固或反抗主流/偏爱的诗学)。翻译是最明显的重写形式;翻译能投射出作家和/或(一系列)作品在另一个文化中的形象,使作家和作品超越本文化的边界,因此,重写就是操控
    
在《翻译、历史、文化》一书的前言中,巴斯奈特和列费维尔指出,翻译当然是对原文的重写;所有的重写,不论其动机如何,均反映了一定的意识形态和诗学,因而操控文学在一定的社会以一定的方式发挥功能。(参见Bassnett and Lefevere,1990:ix)列费维尔认为,翻译在文学系统中的运作(生产与消费)受到3种因素的制约:第一,文学系统中的专业人员,即批评家和评论家(影响作品的接受)、教师(决定用什么作教材)以及翻译家(决定翻译文本的诗学观念和意识形态)。第二,文学系统之外的赞助系统,即促进或阻碍文学的阅读、创作和重写的力量。其中包括有影响或有权力的个人、团体(出版商、媒体、政党或政治阶层),以及规范文学和文艺思想流通的机构(国家学术机构、学术期刊,特别是教育机构)。赞助系统可通过意识形态、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3个方面发挥作用。第三,主流诗学。主流诗学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文学手法,即文学类型、象征、母题、原型场景及人物。二是文学的功能观,即文学与社会系统之间的关系。
    
就意识形态、诗学和翻译的关系而言,列费维尔认为:翻译过程中的每一层面都表现出,如果语言上的考虑与意识形态和/或诗学上的考虑发生冲突,后者总是会占上风。(参见Lefevere,1992:39)在上述几个因素中,意识形态至关紧要。所谓的意识形态通常是指译者或赞助人强加给译者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和目标文化的主流诗学共同决定了翻译策略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结语
    
翻译的性质和范围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因而并非一成不变;翻译活动取决于它在一定文化系统中的相互关系。(参见Shuttleworth:178)传统规约性(prescriptive)的翻译标准始终认为存在绝对、完美的或理想的翻译文本,而译文中出现的所谓迁移、变异常常被指责为不忠实、歪曲或谬误。多元系统采用描述性(descriptive)的研究方法,不斤斤计较于一字一句的忠实与得失,而是将翻译文本视作目标系统中的存在实体,从目标系统的意识形态、诗学、规范,甚至赞助系统等角度描述翻译活动的性质,解释翻译文本的生成、消费,以及在目标文化系统中的功能与运作。虽然多元系统还存在某些局限性,还有待于修正和精化”(refinement),但它开辟了一条翻译最终超越规约美学的道路,为翻译,特别是外国文学的译介开拓了更为广阔的研究领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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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Gideon Toury,Descriptive Translation Studies and Beyond(Amsterdam:John Benjamins Publishing Company,1995).

                                                                  转自人大复印资料2004年第10期